无论企业属于何种类型,无论公司有多少职工,是否要成立工会,是由企业职工的意愿决定的。原因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但是,企业不得干涉职工组织工会并不代表组织成立工会是企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