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确保工会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新建企业工会的创建工作,是工会的一项基本任务。
为了保证工会组建的顺利进行,新的《工会法》规定:“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人数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设立基层工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的成员可以共同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鉴于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工会组织阻力大、进展慢、覆盖面小,新《工会法》增加了一条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人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织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通过上级工会的指导和帮助,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新的第《工会法》号法案规定,员工因阻碍其依法参加工会,阻碍其上级工会帮助和指导其建立工会,应被追究法律责任。
建立工会组织的程序是向上一级工会提交书面请求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以下事项:
(一)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成立时间、性质、职工人数、注册资本、营运资金、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员的分配等));
(二)群众对组建工作的意愿;由本单位各级职工参加举办。
以上知识是相关法律问题的答案。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中国法律没有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工会。如果企业职工人数达到25人以上,可以成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但是否成立由职工决定。